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员工有更大的学习和发展空间,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成绩优先、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院内转专业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员工。
第三条 转专业的资格
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并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员工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的,均可申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文史类、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转专业的;
(二)国防生;
(三)正在办理退学手续和休学、试读的;
(四)有不及格课程的;
(五)受过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ufc下注登录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二)根据员工志愿、成绩排名、考核情况(人ufc下注登录转专业员工统一考试),由学院研究提出转专业员工名单,并公示;
(三)学院将确认后的转专业员工信息报送员工处;
(四)员工处将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其它
(一)员工转专业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员工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学院承认转专业员工已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修读课程。
(三)员工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因转专业需要对宿舍进行调整的,住宿费按新入住宿舍收费标准交纳。
(四)学院要在做好员工思想教育的同时,尊重转出员工的选择,不得阻留转专业的员工。
(五)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员工转专业前要向拟转入学院提出咨询,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七条 本办法由人ufc下注登录负责解释。
人ufc下注登录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