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激发员工努力学习及参加其他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氛围,更有效的推动集团员工德育工作的开展,根据《ufc下注登录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并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基本德育分基础分为60分,满分120分,按百分制(15%)计算。
第二条:员工自我参与,落实测评内容。至少有两名班、团委干部和3名员工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详细测评填写。测评工作自始至终必须全面公开,结果要向全班员工公示。
第三条:德育成绩测评细则:
一、思想政治
1、基础分5分。所有内容为每周三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全勤为5分,旷勤一次扣1分,扣完5分,旷勤严重的可以从基础分60分中扣去。
2、凡是集团参加学校社团的员工,根据社团下发的德育分加分条交由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核实,经批准盖章后,下发各班执行。社团社长最高分3分,其他社团成员一律1.5分,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最多按参加两个社团加分。
3、发表广播稿加0.5分,在校外公开媒体上发稿者每篇加3分,在学校内公开发表的、学校承认的媒体上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文章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员工期间实习发表的作品不予加分。
4、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作斗争、助人为乐、扶危济困、表现突出,受校表彰者加8分;受社会及其他组织表彰者,每次加5—10分;厅级表彰者加10分;受区级表彰者加15分。
5、在校院展开的各类比赛中(包括越野赛、文艺、演讲、朗诵、书法、绘画、知识竞赛、师范生技能大赛、各种征文比赛等)获
院级前三名者,以其名次加4、3、2分,获校级前6名者,以其名次加6、5、4、3、2、1分,获区级以上奖励者,加8分。参与比赛者加1分,获奖者只加名次分,不累计加分。
6、凡是在学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得证书(优秀组织者、获奖证书)的员工一律2分。在学校的活动中获得证书的员工一律4分。
7、在每年区级、校级运动会上取得名次者,由员工会根据成绩报系主管领导同意后加5—8分。
8、凡参加各种国家级比赛、活动(如挑战杯、全国体育比赛等)获得奖励,根据情况酌情加10—15分。
9、当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员工的加5分、优秀员工干部的加8分。
10、凡院外组织的活动需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各年级辅导员处予以核查,批准后下发加分条。
二、学习能力
1、基本分为3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邓小平理论》课是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是每个员工的必修课程。每学期坚持上课,考试成绩(只限上述提到的课程)在90分以上者加5分。
2、考试总成绩排名前三的同学分别加8分、7分、6分。考试不及格的科目每门扣2分。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者加4分,六级者加6分,通过其他级别考试获得证书者一律加2分。(仅限于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的考试,需提供相应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
4、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属国家级的,每篇加20分,省级的每篇加15分,校级的每篇加10分,院级的每篇加6分。
5、参加军训的员工,能按军训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的加2分,军训立三等功的加7分,获团嘉奖的加5分,获连嘉奖的加3分,标兵加2分。
三、考勤纪律
1、上课考勤,全学期全勤者加10分,有旷课情节的扣除上学期的全勤德育分10分。并且每旷课一学时扣除德育分1.5分,按学时累加。
2、无故不参加年级大会者,每次扣5分。人ufc下注登录(分团委、员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包括各种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
3、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班委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由班委商议每次对其扣1分。
4、夜不归宿、擅自留宿外人、晚归者,经团委安教部、员工会生活部共同核实后每次扣15分。
5、其他违纪现象(诸如在宿舍打麻将、赌博、喝酒闹事、违规用电等),视其纪律处分的轻重不同,依据下列标准扣分;
(1)学期内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扣20分;
(2)学期内受记过处分扣15分;
(3)学期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0分;
(4)学期内警告处分扣10分;
(5)学期内受院系文字通报批评和年级大会、班级大会点名批评者,分别扣6、5、4分。
四、卫生活动
1、在学院组织的各项寝室文明建设活动中,优秀寝室成员加5分,不合格寝室成员减5分,拒检宿舍成员扣10分。
2、在由员工会每两周进行一次的宿舍卫生检查工作中,被评为优秀宿舍的成员加1分/次,被评为较差宿舍的成员扣1分/次,拒检宿舍成员扣2分/次。
五、员工干部
(一) 员工会
1、主席:主席的德育分由分管员工会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打分,分值为18—20分。
2、副主席:副主席的德育分由分管员工会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打分,分值为14—16分。
3、部长:部长、副部长的德育分由主席、副主席商议进行打分,部长的分值为10—12分,副部长的分值为8—10分。
4、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德育分由主席、副主席商议进行打分,主任的分值为10—12分,副主任的分值为8—10分。
5、干事:干事的德育分由各部部长进行打分,基准分为6—8分,被评为优秀干事一次加2分。
6、在由员工会主办的各项活动中,活动主要负责人加3分,优秀工作人员加2分。
(二) 团委
1、副书记:副书记的德育分由分管团委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打分,主管副书记分值为18—20分,分管副书记分值为14—16分。
2、其他各部按员工会各部的加分办法执行。
3、在由团委主办的各项活动中,活动主要负责人加3分,优秀工作人员加2分。
(三) 班委
1、班长:班长的德育分由所在年级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打分,分值为10—12分。
2、团支书:团支书的德育分由所在年级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打分,分值为10—12分。
3、副班长:副班长的德育分由所在年级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打分,分值为6—8分,每被评为优秀考勤班长一次加2分。
4、学习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分别由员工会的纪检部、学习部、文艺部、生活部和体育部进行打分,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安全心理委员分别由团委的宣传部、组织部和安全教育部进行打分,分值均为6—8分。在参加院级的各项活动中,若该班获得集体荣誉奖,则负责此项活动的主要班委额外加3—5分。
(四) 参加院外组织(协会)
1、校员工会的干部:凡是集团在校员工会工作的员工干部,根据校员工会下发的德育分交由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核实,经批准盖章后,下发各班执行。校员工会干部的德育分按院员工会干部的加分标准执行。
2、社团成员:凡是集团参加学校社团的员工,根据社团下发的德育分加分条交由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核实,经批准盖章后,下发各班执行。社团社长最高分 3分,其他社团成员一律1.5分,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最多按参加两个社团加分(PHE成员按社员成员对待)。
3、其他组织下发的德育分加分条,经员工工作办公室核实批准盖章后,下发各班执行。
注:1、凡是未经学院推荐、批准,到校员工会、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任职的集团员工,学院不予承认,由以上组织下发的德育分加分条不予加分;
2、凡是没有盖学院学工办印章的德育分加分条一律不予承认;
3、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人ufc下注登录员工工作办公室;
4、本细则自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起开始执行。
人ufc下注登录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德育分核算程序
1、 各班参加学院外组织及学院外活动的同学须在第二周前将相关证明由班长收齐交予员工会办公室。
2、 公司内上学期各项活动分需员工会办公室和团委信联部在第二周前统计出。
3、 班委、员工会、团委干部分第二周打完。
4、 第三周将个人活动分公示一周,并下发德育分条。
5、 各班将每个人德育分的各项分数算出,第三周五交至员工会办公室。
6、 办公室利用周末将每个人各项分数核对算出总分数,在第四周周一进行总表公示。